2012/06/16

非我所致,全無法氣

【◎ 第四觀能發動作害之因不應瞋者。受由怨害所生苦時,若是無因不平等因則不生苦。要由隨順眾因乃生。此因是宿不善業故。由自業力發動能害令無自主,故自所招 不應憎他。作是念已應怪自致。於一切種破除瞋恚。如那落迦所有獄卒,是由自己惡業所起為自作害。如云:「我昔於有情,曾作如是害,故害有情者,我理受此 損。」】

最後一個,觀察能發動來傷害你的原因,那也不應該發脾氣。我們受到傷害而產生苦的時候,假定是無因、不平等因,那麼就不會產生苦;佛法告訴我們,一 定要有隨順的、相應的種種因緣才會生起苦。追根究底找到這個因是宿生的不善業。前面是就眼前來觀察,最後的這一點是深入去觀察這個因。這是由於自己的往昔惡業所感,既然是你自己所造的,怎麼能夠怨別人呢!應該責怪是自己造成的啊。在任何情況之下,你怎麼看都找不到一點點可瞋恚的,瞋恚就破除掉了。就像地獄 裡面的獄卒一樣,是自己造了惡業,感得他來傷害你,就是這個道理。就像我們犯了罪,然後被警察捉起來,是自作自受。我以前傷害了別人,現在就還給他了,所 以我理應受此損害。

【又云:「愚夫不願苦,愛著眾苦因,由自罪自害,豈應憎於他。譬如諸獄卒,及諸劍葉林,由自業所起,為當憎於誰。由我業發動, 於我作損害,此作地獄因,豈非我害他。」】

這段話我們值得反覆再三地反省啊!我們沒有一個人願意苦,但是偏偏不了解苦樂之間的因果關係,因為不了解,為無明所愚,所以儘管不願意苦,卻偏偏忙著種苦因,這就是我們現在的毛病。沒有一個人例外的,都想去掉苦得到快樂,卻偏偏在苦因上面拼命忙,偏偏把樂因趕走,結果變成眼前這個狀態。所以一切無非 是我們自己的罪惡所引發的,是自己害自己,在這種情況之下豈可以瞋別人。此處一層一層地深入,現在了解了我們真正應該瞋的、真正應該不忍的,是自己的煩 惱,我們應該跟煩惱鬥,不是跟別人鬥啊!瞪大眼睛看自己的起心動念,絕不饒它一點點。我們現在就是寬恕自己,實際上是寬恕自己的怨家,乃至還保護它,保護 得很嚴密,所以佛怎麼救我們都救不起來啊!  

就好像地獄裡邊的獄卒,乃至劍葉林(地獄裡邊的樹,葉子都像刀劍一樣),都是我自己業力所感的,既然是業力所感的,我瞋誰啊?由於我自己的業所以造成他來傷害我,他傷害了我,他要下地獄去,這個情況是我害了他,不是他害我。所以真正如法了解了,當人家來傷害的時候,只有自己深自反省苛責:「唉!我對不起他。」怎麼會對他發脾氣呢?所以佛法真是妙!他來傷害你的時候,你不能如理了解,那就如世間的愚夫,會覺得他傷害了你,真正了解了,會發現是你傷害了他。他今天對我發脾氣,他是在造惡業,但之所以會對我發脾氣,卻是我的宿業所使。   

你們都比我好,剛開始學佛就聽見這麼圓滿的教法,我學了二十幾年,現在才慢慢體會到。若是有一個人騙了我、傷害了我,以前的話一定是不曉得怎麼樣,現在平常狀態如果我不提正念,還是隨煩惱而轉,一點用場都沒有,佛法只是口頭的;但是只要正念提起來,那時候我就感覺到歡喜,不為它所動,為什麼?我傷害了他,現在還了這個債了。所以我歡喜的是從此不在這裡面轉,這是第一個歡喜。第二個歡喜是不但還了這個債,由於他來傷害,讓我正確、如理地感受到佛法的內涵,他也是我的善知識。從前的業是解決了,現在他又是我的善知識,增長我的善法,不但歡喜而且感激,你找得到一點可瞋的地方嗎?找不 到,這是千真萬確的。更進一步他現在這樣造業了,還要墮落,我要憐愍他啊!由此一切的善法都生起來了,佛法真美,本論實在是太好了!但願諸位平常空下來與 其胡思亂想浪費時間,不如多翻翻它、多聽聽它、多研究研究它、討論討論它,自然有好處在。

【霞婆瓦云:「若云非我所致,實是顯自全無法氣。」】

我們現在覺得自己有道理,「不是我造成的!」你可以這麼說,但是跟佛法差得十萬八千里,一點佛法的味道都沒有,太不了解佛法了。假定學了滿肚子學 問,講起來頭頭是道,三藏十二部都通,乃至講給別人聽,但一碰見事情就說「非我所致」,那你還是在外面轉,一點都沒碰上佛法。 (摘自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淺釋 LR.P293L2~P293L8)

2012/06/02

殷重修堪忍

【此等過患皆從忿起,乃至未得決定了解應當修習。如《入行論》云:「無如瞋之惡,無如忍難行,故應種種理,殷重修堪忍。」由見 勝利過患為先,應以多門勤修堪忍。】

這些現見及不現見的過失患害都是從忿恚來的,我們在還沒有得到決定勝解之前,都要努力修習。大師他每講完一個段落,總要用這一句話來叮嚀我們,再三 叮嚀。我們一定要「三覆斯言」,再三的反覆思惟!到時候你能夠運用它,就能得到好處。《入行論》中特別告訴我們,瞋是如何地可惡、可怕,以及它惡劣的嚴重性。那麼我們怎麼辦呢?只有用忍耐去對治,而忍耐又不是那麼簡單,它非常難做,卻有它無比的勝利。反之,你不能忍耐,隨順瞋的話,有這麼嚴重的過患。既然如此,我們必須要用種種理論多方面努力,認真殷重地去修習它。假定忍很容易的話, 說過了我們就做得到,或是說瞋沒這麼嚴重的話,說不定馬馬虎虎也可以解決。現在,恰恰相反,瞋是這麼地嚴重,而對治它的忍,又這樣難做,所以我們只有一個 辦法--要從多方面深廣地認識,然後以這個如理的認識認真殷重地去修習、去對治瞋。

【初句之理由,如《入中論釋》云:「如大海水,非以秤量能定其量,其異熟限亦不能定。故能如是引非愛果,及能害善,除不忍外, 更無餘惡最為強盛。」】

這裡特別又強調一下,正因為瞋心之害實在太嚴重了,所以菩薩、祖師們用種種的方便,乃至於論上面再三地提醒我們:就像大海水不是我們普通的秤等等容 器能夠量的,同樣的,瞋心所感得異熟的果報大得不得了,非常非常可怕。所以說這一個非可愛的、惡劣的、傷害我們的力量,除了「不忍」(換句話說除了瞋心) 以外,再也沒有其他的任何一樣東西會這麼強盛,這是特別告訴我們瞋的過患。前面的每一個段落,一定告訴我們過患,為避免過患會推動我們、策勵我們去修。現在一再特別強調瞋的過患,是為了讓我們了解最嚴重的就是這個。所以平常如果瞋心大的人,在這一點上要特別注意。還有更重要的,要找到瞋心通常從什麼地方引 發,有很多是從「見」上面,也有很多從「情」上而來,你一定要找到那個根由,然後從這個地方除去的話,就很容易。

【若僅生最大非愛異熟而不壞善根,則非如此最大惡故。然能雙具引大異熟及壞善根所有惡行,除瞋而外餘尚眾多,謂誹謗因果所有邪 見,及謗正法,並於菩薩尊長等所起大輕蔑,生我慢等,如《集學論》應當了知。】

上面說引非愛果及能害善,假定瞋僅僅引生非可愛的異熟,換句話說,單單引發惡報的話,還不那麼可怕;現在不但如此,還要壞善根。實際上這兩樣任何一 個都已經可怕極了,結果瞋是兩樣兼具。而關於這一點,這個地方也順便提到,我們普通一般容易犯的,會引起大的非可愛的異熟(換句話說可怕的墮落),以及壞善根的罪惡之行,除了猛利的瞋以外,還有幾樣:誹謗因果,這個我們一般不會很粗顯地犯,但是細的地方,實在很難避免。你們會說:「我們信了佛,難道還不信 因果,不懂因果嗎?」不能說你不信不懂,但是說你真的懂了信了,那也很難說。大家仔細想想看,假定我們真正了解因果的話,眼前任何一件事情沒有不如理去做 的,你會很清楚現在忙的都是因啊!所以眼前遇見任何一個不順利、不好的境,就不會起貪瞋癡,對於這個果的呈現,既然你不瞋,就能靜下心來努力於怎麼在因上 面改善,可是我們做得到嗎?實際上不一定。生病時固然是提不起來,就是身體很好的時候,稍微有一點境界,心裡面就隨著煩惱而去。假定真的對因果非常清楚的 話,只有一件事情要做--勤精進,在因地上面是一刻不緩,非常清楚地看到當下一念是不是如理、如量的,是不是跟善法相應的,乃至於是不是處在威儀當中(如 理的威儀是無覆無記)。我們做得到嗎?做不到,這說明我們對因果的的確確只是有個膚淺的認識、膚淺的知道;說得更實在一點,這個知道,往往還只是名相文 字,心裡面對因果究竟產生多少力量,就很難說了。因為內心對因果正確的知見不深,所以碰見事情的時候,說不定我們的行為不知不覺當中就害了誹謗因果這個毛 病。

我還想起一件很可笑的事情,就是自己剛出家沒多久的時候,跟一位在家的朋友隨便談起,他母親信佛,信了幾十年,後來生病死了。他的家庭環境很令人同情,遭到戰亂,母親把兩個孩子帶大,把他栽培到大學畢業,辛苦得不得了,所以這個兒子非常孝順,當時很哀念他的母親。那時候我剛剛懂了一點點 皮毛,常常聽人家說求菩薩就可以了,也就衝口而出:「唸唸觀世音菩薩,他就救你了,就可以得到好處了。」我並不曉得他的家庭背景,結果他回過頭來說:「我母親信了一輩子佛,唸了一輩子佛,結果臨終的時候,還是這個樣。」當時我聽了覺得很不好意思,一直到學佛多少年以後,慢慢才了解,所以我們開口實在要小心。

本論前面下士道當中已經說得很清楚了,一切是這樣的因,感這樣的果;當這個業在沒有感果之前,如果能夠認真如理淨治的話,它可以不感果,但 是一旦感了果以後,就沒辦法把果整個拿掉,這個很清楚、很明白。可是我們平常總是聽人家說有求必應--你求求嘛,就好了,也就糊裡糊塗地相信,反正什麼都照單全收,若仔細檢查的話,有太多問題。有很多人並不了解這一點,甚至開口的人也都不了解就說給別人聽,還覺得沒錯啊!對方對因果概念不清楚,於是也覺得唸了三句阿彌陀佛,唸了幾句觀世音菩薩,病就除掉了;結果他唸了三十句、三百句都沒用,然後就說:「你看,你們這些人就這樣。」請問這個後果誰造成的?所以說誹謗因果,大的我們絕對不會犯,可是細的地方就要注意。大邪見我們不會犯,小的地方如果不注意的話,慢慢的也會走上岔路。
   
謗正法也是一樣,大的是不會犯,可是小的就很難說。尤其是修學佛法的人,對於佛法的整個原則大綱沒有把握住時,不知不覺之中會對佛法產生傷害。這種因我們一定要儘量拿掉,尤其是知見重的人。所以佛特別告訴我們,佛法損壞的兩個原因,不是外道,而是佛弟子說相似語以及行籌。你開起口來,說的道理好像是對的,實際上有問題,行為上也是如此。行籌是一種戒律上面的作法,就是我們作羯磨的時候,問大家同意否,你有行籌,換句話說也投一票,你有權 投票,可是所知不對,投錯的那一面,這個是對佛法最大的損害。
   
我最近正在看《資持記》,是元照律師所寫的,他真是了不起,他整理律典的時候,看了五十幾種,我們現在要看一家之言都辦不到,換句話說中國古代的注釋,他都收集起來看,看了以後結論是怎麼樣呢?因為聖教傳到現在,既遠又久,再經過傳譯,所以義理一定難免乖誤百出。在這種情況之下,我們從義理上去考校、研討的話,很難把握住綱領,所以變成在枝末上面轉。綱領的確很不容易把握,由於個人的習性不一樣,所以所見的面也不一樣,各說各的。原則抓不住,在細則上、名相上去摸索,又是同樣的毛病,不曉得這個細則是為什麼而用的,為什麼要立的,這一點把握不住,所以不能說是錯,但是不一定配合得很好。

譬如說我們這裡現在要辦一所佛學院,要收多少學生,要教的內容是如何,應該配合這些內容再來安排一切。例如安排教室,假定我們這地方的人,一共就只有十個、八個,你把握不住這個原則,安排裡邊的設備可容納一、二百個人;或者我們本來是初級剛開始的,你卻是用最好的裝備擺在這裡,反過來的 話,也是如此,結果每一個地方都產生了種種流弊。所以我們在事情上要把握住幾個重要的大原則,最好不要在枝末上面轉。因此常常說根本因何在(這個是不共 的),要使它圓滿的共因是如何,這個必定要先深入認識,這一點特別重要。尤其是修學佛法的佛弟子們更應該注意,因為關於這幾件事情,它的流弊所及太嚴重, 對我們的損害是太大、太大了。

【並於菩薩尊長等所起大輕蔑,生我慢等,如《集學論》應當了知。】

關於這兩點也是好難避免。平常我們常常說找不到善知識等等,這個真正的問題都不是沒有善知識,而是善知識苦於找不到善學的學生,現在我深深感覺自己就是這麼一個不能善學的學生。從因果的必然關係來說,你有這樣的因,才能感得這樣的果。現在我們還沒有學,跑到寺院,看這個不如,那個不如,又要配自己的胃口,就好像買東西一樣,「老子跑來,出了錢向你買東西的,所以說買主就是你老子。」我出了錢跑來買你的東西,我要什麼你就得給我什麼,這是學佛的態度嗎?完全不是。

我們首先應該有兩個重要的概念,第一個,曉得自己的無知,所以要去學;第二個,所要隨學的對象一定是佛,而佛的完整內涵就在尊長身上。 所以你一心一意要排除掉「我」的錯誤認識,然後處處地方去侍候、奉侍尊長,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。經論上面也說得很清楚,如果我們有不理解的地方,千萬不要自作主張,我們只能說自己現在是愚癡凡夫,應該努力地學。現在我們碰見一點點小小的枝節,乃至於大的都根本看不見,不曉得自己在愚癡當中,在見思煩惱當 中,動輒看這個不對,那個不對,這個不是,那個不是,不配自己胃口,所以是越學這個「我」越大,這點我們要特別注意。本來這地方是講瞋恚,不談這些事情, 可是因為這幾個問題對我們修學的人及對於佛法來說影響太大了,所以特別提一下。 (摘自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淺釋 LR.P290L2~P290L7)